根据工作需要,集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保障人员10名。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仪表大方,身体健康;
2.具有一定的组织、协调、沟通能力,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;
3.年龄在30周岁以下,服从安排,热爱工作;
4.身体健康、品行端正、仪态大方、普通话标准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,能熟练使用电脑,女性身高162cm以上,男性身高172cm以上;
5.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:
1.现役军人;
2.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
3.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;
4.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。
二、公示及聘用
1.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,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聘用手续;对存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,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。
2.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三、咨询电话
咨询电话:0474—8188378 18247471688
集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
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